2026年4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设立背景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国家安全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数据等诸多领域,而且将随着形势变化不断丰富发展。

日常生活中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1.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做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1.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来源: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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